近日,廣東陸豐市教育局發布《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定向汕尾陸豐)違約人員名單》。
名單顯示,共有5名畢業生未履約,畢業時間為2023年6月↓
據了解,2020年,廣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明確,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計劃按照“自愿報名、擇優錄取、公費培養、定向從教、限期服務”的原則進行組織實施。
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可免繳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體檢復查費,并按照一年10個月、每月800元的標準領取生活費補助。
同時,公費定向培養對象自愿與培養院校、培養計劃來源地縣級政府簽訂三方公費定向培養協議書,承諾在校學習不轉學、不轉專業,且保證畢業后服從計劃來源地安排,到定向范圍學校(含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不得以升學、調動為由不履行限期服務約定。
多地公布違約名單
9月27日,廣東雷州市教育局發布通報,公布公費定向培養對象違約人員名單。
其中,2人于2023年畢業后因個人原因未履約;另2人于2022年畢業在雷州市服務滿1年后因個人原因不再繼續履約。
今年以來,福建莆田市教育局曾發布多則公費師范生違約處理決定書。
根據規定,畢業后未按協議到莆田市教育局從事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需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向莆田市教育局退還所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3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其中,有違約人員需一次性繳納所有費用合計8.97萬元。
教育部:要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
此前,《關于做好2023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持續組織公費師范生專場招聘活動,通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等辦法,保障符合就業條件的公費師范生有編有崗,全部落實任教學校,嚴禁“有編不補”。
根據通知,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公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確保公費師范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除因重大疾病無法完成學業或不適合從教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檢查確認后終止協議外,應屆公費師范生畢業前一律不得解約。公費師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須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繳納違約金,解除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陳茜)綜合陸豐市教育局、莆田市教育局、雷州市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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