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陜西省考古研究院在西安市長安區(qū)賈里村安置小區(qū)項目用地發(fā)現(xiàn)一處唐代董氏家族墓地,其中編號為M235的墓葬出土了《張府君夫人董韶容墓志》。這塊墓志呈正方形,長38厘米、厚5.5厘米,屬于一個二十八歲的婦女所有。志文只有320字,除了記載家世、品行、婚姻之外,并無特殊之處。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普普通通的墓志卻在學(xué)界引起了極大的關(guān)注,可謂一石激起千重浪。
《考古與文物》2025年第9期發(fā)表了陜西省考古研究院《陜西西安唐董韶容墓發(fā)掘簡報》,認(rèn)為張府君是盛唐宰相張九齡,董韶容是他的妻子。《收藏家》2025年第9期發(fā)表史晟《唐張九齡之妻董韶容墓志的個人解讀》一文,認(rèn)為董氏由玄宗賜婚而嫁給張九齡,《望月懷遠》和《感遇十二首》等詩可能為懷念董韶容而作。2025年10月13日《中國唐史學(xué)會公號》發(fā)表會員趙帥淇的文章《新出“張九齡夫人董韶容墓志”獻疑》,質(zhì)疑董韶容的身份,該文認(rèn)為董氏是妾不是妻,因為張九齡有妻譚氏,一直在老家侍奉張母,張九齡卒后十年才去世,享年77歲。緊接著10月17日“從長安到周邊”公號又發(fā)表《董韶容身份問題》一文,再次重申“董氏就是妻”的觀點,認(rèn)為是并妻。結(jié)合唐代史實,董韶容的丈夫肯定是盛唐時期的張九齡無疑,但她到底是不是張九齡的妻子呢?
多年以來,我一直浸淫唐代婦女史研究,整理并研究過大量的唐代墓志,對唐代墓志中所載在室女、原配、繼室和妾,以及比丘尼、女冠也分別做了研究,因此對這個新出的《董韶容墓志》非常感興趣,對其身份爭論問題也非常感興趣。經(jīng)仔細研讀志文,結(jié)合唐代歷史文化和我自己的研究,我贊成董氏是妾的說法,但她很可能是別宅婦性質(zhì)的妾,她不能與張九齡同赴荊州,并且卒于宣陽坊與其別宅婦的身份密切相關(guān)。
一、董韶容是妾而非妻
作為開元盛世時期的宰相,張九齡在新舊《唐書》中都有傳,但限于正史的體裁,僅記載傳主生平和主要仕途履歷。關(guān)于其一生經(jīng)歷,不僅很多內(nèi)容語焉不詳,而且沒有絲毫個人生活信息,很難窺見其情感經(jīng)歷。幸有顧建國《張九齡年譜》對其一生考證精詳,為研究張九齡提供了非常清晰的時間脈絡(luò),本文即依據(jù)此年譜來考察張九齡與董韶容的關(guān)系。本文認(rèn)為董昭容是妾而非妻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唐代法律禁止有妻更娶
持董韶容為妻的觀點主要根據(jù)是墓志稱董氏為“故妻”。他們認(rèn)為如果董韶容沒有妻的身份,墓志不敢明目張膽地這么寫,至少張家的人會表示反對。另外,有學(xué)者還認(rèn)為,張九齡很可能也回到長安參加了喪禮。不過,據(jù)張九齡碑記載,始興老家有嫡室譚氏,所以持此觀點者認(rèn)為董氏應(yīng)該是并妻,即民間所說的“兩頭大”。我認(rèn)為上述這些分析是站不住腳的。從法律層面上看,在嫡室妻子健在的情況下,另娶嫡室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不僅要判離異,還會處以流放之刑。《唐律·戶婚》規(guī)定:
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疏議注:“若欺妄而娶,謂有妻言無,以其狡詐之故,合徒一年半,女家既不知情,依法不坐,仍各離之,稱‘各’者,謂女氏知有妻、無妻,皆合離異”。
《唐律疏義》編定于高宗時期,是唐代管理社會的規(guī)矩準(zhǔn)繩。五代宋元幾個時期都沿襲了唐律的法律條文。明清乃至近代社會,一夫一妻則是婚姻傳統(tǒng),妻死可以再娶繼室,但不能扶妾滅妻,也不能娶并妻。當(dāng)然,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在高門權(quán)貴階層,在禮法疏離的社會底層與邊遠地區(qū),如果原配無出,男子娶并妻、扶妾為妻的現(xiàn)象也是多見的。然而,進士出身的張九齡飽讀詩書,且為人正直、重視禮法,他不但婉言拒絕了玄宗欲召其兄弟入京為官的好意,也不怕得罪武惠妃而反對玄宗廢太子李瑛,況且還有嗣子張拯,如何又會違反法律和禮法另娶并妻?當(dāng)然,唐代也有并妻的情況,但主要是受北朝影響,發(fā)生在初唐,時經(jīng)戰(zhàn)亂,夫妻長期離散,男子有另娶者,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而張九齡生活在開元盛世,又是朝廷高級命官,無論從個人形象來講,還是從其本身的道德修養(yǎng)來講,他應(yīng)該不會娶并妻,他娶的只能是妾。
至于張九齡或者張家人可能參加了董氏喪禮之說也完全經(jīng)不起推敲:張九齡外放荊州是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四月二十日,董氏卒于四月二十六日,五月十一日入葬。據(jù)《張九齡年譜》考證,張九齡五月八日才抵達荊州,如何能返回長安參加葬禮?另外,受張九齡連累,張九齡的兩個弟弟九皋、九章也被外放,長安恐怕也沒有能主事的張家人留在長安。所以董氏的喪事是由董家人張羅,想寫什么怎么寫完全是由他們做主的。
(二)董氏沒有命婦封號
本文反對董韶容是妻的說法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董韶容沒有命婦封號。命婦制度是傳統(tǒng)社會“夫貴妻榮”思想的具體呈現(xiàn),朝廷會根據(jù)貴族男子的身份地位,賜給他們母妻一定的封號。有封號的貴婦則稱誥命夫人。雖然漢晉以來上層社會的一些婦女會有封號,但封贈婦女成為制度則始于唐代。唐代命婦制度分為內(nèi)命婦和外命婦兩種。內(nèi)命婦指的是宮廷以內(nèi)的嬪妃,又稱為“內(nèi)官”,外命婦則指的是宮廷以外的命婦,包括一些公主、王妃等。《唐六典》規(guī)定:
外命婦之制,……一品及國公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母、妻為郡君。五品、若勛官三品有封,母、妻為縣君。散官并同職事。勛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xiāng)君。
根據(jù)志文“一嬪丞相,七載婦儀”的說法,董氏應(yīng)該在開元十九年(731年)夏秋之際與張九齡成婚的。雖然此時的張九齡并沒有成為宰相,但也擔(dān)任了秘書監(jiān),是從三品的官員,若是并妻,董氏此時就應(yīng)該成為誥命夫人。幾年后張九齡做了宰相,成為正三品,董氏更應(yīng)該是誥命夫人。董韶容墓志敢稱“故妻”,如果真有命婦封號一定會寫上。未寫封號,就是因為沒有封號,沒有封號,則說明她沒有正妻的身份。
(三)玄宗不可能賜婚張九齡娶并妻
董氏出自隴西,與關(guān)隴集團有一定的關(guān)系,而且董氏家族的女人進入皇宮成為妃嬪的不止一個。故主張董氏可能是并妻的學(xué)者認(rèn)為董氏出身高貴,且當(dāng)時還有女性親屬在后宮做貴妃,張九齡娶董氏很可能是玄宗賜婚。如果真是皇帝賜婚,董氏作并妻的可能性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事實真是如此么?
唐玄宗時的確有一個董姓貴妃,她的家族墓地就在西安市長安區(qū)神禾塬的賈里村,董韶容墓志中提到的“椒掖之親”應(yīng)該就是這位董貴妃。董韶容嫁給張九齡應(yīng)該是她從中穿針引線,唐玄宗可能也知道這事,也會表示贊同,即“承綸言之娉”,但并不一定會賜婚。首先,董氏家族的門第并不高,連三四流都算不上,在關(guān)隴集團中也屬于邊緣。董氏家族的男子在仕途上的作為并不高,入宮的女子也并沒有顯赫之處,連入后妃傳的人都沒有。盡管董貴妃名位不低,但她是玄宗做太子時的良娣,也許玄宗做臨淄王時便跟了他,憑資歷熬到貴妃,何況開元十九年時她已經(jīng)年老色衰,唐玄宗會待之以禮,卻不見得對她言聽計從。所以玄宗不會反對董韶容嫁給張九齡,但不一定會出面賜婚。

唐董韶容墓地理位置示意圖,來自《陜西西安唐董韶容墓發(fā)掘簡報》
其次,唐玄宗本身對高宗、中宗時期禮儀綱常有失常序的現(xiàn)象是非常不滿的,也不可能賜婚讓董韶容作并妻。中唐以前,上層婦女悍妒現(xiàn)象比較嚴(yán)重,以致上層社會的男子多有娶別宅婦者。所謂別宅婦其實是小妾,只是不與主婦共居一個屋檐之下,有自己的仆從婢女,儼然一家庭主婦。因為不合禮法,朝廷官員納別宅婦被視為違規(guī),一旦被抓獲,男主則被貶謫,女主則受鞭刑并沒入掖庭為奴。武則天時期陰盛陽衰,官府對朝廷命官偷娶別宅婦行為的打擊非常嚴(yán)厲,偷娶別宅婦的罪名也成為誣陷打壓政敵的手段。唐玄宗即位之初依然沿襲這一政策,頒布《禁畜別宅婦人制》:
帝王之政,必厚風(fēng)俗,男女不別,深蠹禮經(jīng),至如別宅婦人,久未悛革,近今檢括配入掖庭,將示小懲,使及知禁。……自今已后,更有犯者,并準(zhǔn)法科斷,五品已上,仍貶授遠惡處官,婦人配入掖庭。縱是媵妾亦不得別處安置,即為常式。
盡管這一嚴(yán)厲搜撿別宅婦的政策在眾多大臣的反對下被取消,但玄宗堅持嫡庶分明的態(tài)度很是鮮明。另外,自打王皇后去世之后,盡管他先后寵愛武惠妃和楊貴妃,卻從來沒有真正打算立這兩位愛妃為皇后。盡管他惑于武惠妃的美貌和李林甫的奸計,將太子李瑛、鄂王李瑤、光王李琚廢為庶人,但畢竟能夠聽從大臣的勸阻沒有立武惠妃為后,也沒有立武惠妃之子為太子。在開元二十年(732年)以后,武惠妃謀劃廢太子瑛而立自己的兒子,玄宗一度曾經(jīng)動搖,卻被張九齡勸阻。《董韶容墓志》的出現(xiàn)及其與張九齡的關(guān)系,說明董氏家族很可能參與了此事。張九齡被外放荊州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此,《舊傳》所云“九齡為相,薦長安尉周子諒為監(jiān)察御史。至是,子諒以妄陳休咎,上親加詰問,令于朝堂決殺之。九齡坐引非其人,左遷荊州大都督府長史”,不過是借口而已。玄宗怎么可能賜婚張九齡讓董韶容成為并妻呢?
二、董韶容是別宅婦
毫無疑問,董韶容的丈夫是張九齡,她在二十一歲時嫁給了五十四歲的張九齡[1]。婚后七年,張九齡被外放,沒有帶她一起離京,她因此病故于宣陽坊,由此也就令人產(chǎn)生了許多疑惑。董韶容為什么沒有跟張九齡一起到荊州去?為什么卒于宣陽坊而非修政坊的張宅?趙帥淇認(rèn)為可能是“張九齡不被允許帶上長安的侍妾同行,或是為了表示臣服的態(tài)度,張九齡迅速上路,未暇帶著董韶容同行,所以其墓志中才會有‘驛使無容’之語。或許正是這一次的離別打擊,導(dǎo)致了董韶容的病故。而她身亡之地宣陽坊,亦非張九齡宅地所在。在張九齡離京前后,兩人之間的關(guān)系顯得更加微妙。”[2]這一說法非常有道理。然而按照《唐會要》所載長壽三年五月三日敇:“貶降官并令于朝堂謝,仍容三五日裝束。”張九齡臨走之前是有時間與董氏話別、并給予情感慰藉的。但他為什么沒有這么做呢?我認(rèn)為這與董韶容的身份——別宅婦有關(guān)。
(一)張九齡偷納董韶容
張九齡長期在京城做官主要是在開元六年(718年)之后,當(dāng)時他四十一歲。《張九齡碑》說譚氏一直在老家侍奉張母,那么張九齡一人外出就職,尤其是到京城就職由誰來照顧呢?在傳統(tǒng)社會,男子外出讀書、入仕經(jīng)商,把妻子留在家里照顧父母子女是很普遍的現(xiàn)象,唐代亦是如此。但若男子長期在外,即便沒有婢妾隨侍,也會在其居住之地納妾。張家在韶州也算大戶,張九齡不可能只帶男仆隨身服侍自己,張母也不會放心兒子一個人外出身邊沒有個女人照顧。唐代墓志就記載縉云郡司馬賈崇璋到山西為官,欲留妻子陸氏照顧母親,但母親堅決不同意,反令兒媳隨子出行,結(jié)果陸氏半路染疾而亡。[3]如果譚氏一直在老家照顧婆母,那么張九齡身邊一定會有其他女人,這個女人可能是侍妾,也可能是侍巾櫛者,不論是妾還是侍巾櫛者,都應(yīng)該是得到張母和譚氏首肯的。
不過,隨著張九齡的年齡漸長、離家時間更長,尤其是仕途發(fā)達,母親和妻子對他私生活的影響可能會越來越弱。開元盛世,達官貴人蓄養(yǎng)姬侍之風(fēng)盛行,張九齡難免不受影響。但他畢竟是飽讀詩書之士,加之財力所限,不可能像豪門權(quán)貴那樣左擁右抱,但不對年輕美貌女人感興趣是不可能的。董氏應(yīng)該是他晚年所納侍妾,也可能是最后一位。不過,張九齡娶董氏很可能是瞞著母親和譚氏偷娶的,他給董家的承諾是明媒正娶,這也是墓志稱“故妻”的原因。從張九齡對別宅婦的態(tài)度來看,他娶董韶容很可能是瞞著家人的。唐玄宗即位以后,一些大臣陸續(xù)上表反對搜檢別宅婦,張九齡就是其中之一。開元三年(715年),張九齡上奏道:
婦女事緣卑褻,縱兩縣檢括,有所阿容,即愿宣付憲司,糾摘其罪。今便收捕入內(nèi),別加推逐,道路有云,何急于此!……昔漢丞相府尚不按吏,誠以務(wù)在尊崇,體不可失。況天子中禁,而有此名?丞尉極微,所緣至小,固不足以塵黷圣聽。雖在內(nèi)曹,外議切切,未為得所,即有聞知,不敢不奏。
顯然張九齡是認(rèn)可別宅婦現(xiàn)象存在的。開元三年,張九齡三十八歲,以后仕途漸漸步入佳境。在“五男二女”為理想家庭模式的時代,夫妻僅育有一子顯然是很難令人滿意的。[4]然而無論正史或其他傳世文獻,還是他的文集和各種碑石記錄,都顯示張九齡謙謙正人君子的形象。若不是有董氏墓志的出現(xiàn),人們至今都不會知道年近六十的張九齡居然納了一個年輕美貌的侍妾。顯然,出于某種原因,張九齡公開納妾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以致他關(guān)注別宅婦問題,并上表反對嚴(yán)加搜檢。再考慮到他長期與譚氏分居的事實,他納別宅婦的概率還是相當(dāng)大的。
(二)董韶容為什么卒于宣陽坊?
如果本文推測不錯的話,董韶容是九張齡瞞著家人偷娶的,即便如此,有玄宗和董貴妃那一層關(guān)系,董韶容的身份也是合法的。那為什么董氏沒有卒于修政坊而是宣陽坊呢?推測有以下幾個可能。
第一個可能是與譚氏來長安有關(guān)。張九齡之母于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冬去世,十二月十四日,九齡受詔起復(fù)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最晚應(yīng)該在百日之后重返長安。因為侍奉婆母,譚氏不得不與丈夫長年分居,雖然分居對張九齡來說不是什么問題,甚至?xí)X得更自在舒服,但對譚氏來說,那是付出了巨大的犧牲。既然婆母已經(jīng)離世,她就沒有必要再留在老家了。所以,譚氏極有可能與張九齡一起來到長安。如此,董韶容就很難在張宅繼續(xù)待下去了,張九齡必須要趕在譚氏抵達長安之前,將她安置于外,即宣陽坊。
第二種可能是董韶容自始至終沒有住進張宅。在開元八年(720年)以前,張九齡生活在長安的時間時斷時續(xù),并沒有購置宅第的需要。開元八年到開元十八年(730年)之間,雖然他的仕途不斷發(fā)達,大部分時間生活在長安,但母妻不在身邊,也沒有購置宅第的需求。另據(jù)蕭昕所撰《張九皋碑》“及元昆出牧荊鎮(zhèn),公亦隨貶外臺,遂歷安康、淮安、彭城、睢陽四郡守”[5]的記載,張九皋后來也到長安就職。按照唐代社會同居共財習(xí)俗,張家兄弟很可能一同居住,修政坊這個宅第也許就購于此時。九皋當(dāng)然不會反對兄長納妾,但家中人口眾多,難保不走漏風(fēng)聲到嶺南。所以張九齡很可能一直與董韶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宣陽坊,這個宅第很可能是以她的名義購置的。
基于以上這兩種可能,一些令人迷惑的問題就可以得到解釋。一,為什么《長安志》說張宅在修政坊,而“故妻”董韶容卻卒于宣陽坊?二,為什么張九齡匆匆忙忙離開長安,無暇帶她一同前往。三,為什么張九齡離開長安后的第六天,董韶容便因病而亡?很可能譚氏來到長安之后,董韶容的身份一直得不到承認(rèn)。董氏的存在,譚氏可能并不知情,即便知情,也可能不予承認(rèn)。所以,張九齡沒有在外放時帶上董韶容,甚至很可能都沒有跟后者話別。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以后,董韶容一直與張九齡聚少離多,且身份不得承認(rèn),自然抑郁成疾。張九齡匆匆離京,成了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六天之后,董韶容在長安病故。
(三)董家的不平與忿爭
既然董韶容是妾、是別宅婦性質(zhì)的妾,且張九齡也被外放,那董氏家族為什么還敢在亡女的墓志中寫上“故妻”的名號呢?本文認(rèn)為這既是董家為女兒發(fā)出的不平,也是董家對張九齡的聲討。
正如前文所言,張九齡納董韶容時可能承諾的是明媒正娶,或者承諾以并妻的待遇,所以才會有宣陽坊的購置。董家雖然知道原配的存在,但原配遠在老家,妻妾雙方各自安好。只是沒有想到,譚氏在開元二十二年之后也來到長安,董韶容不但不能與張九齡在一起,而且其身份始終得不到承認(rèn)。雪上加霜的是,張九齡外放時對董韶容沒有任何交待,致她病情加劇,不治身亡。董家肯定為女兒感到不值,也會怨恨張九齡,難免不會在墓志中表達不滿,寫上“故妻”字樣。
有學(xué)者認(rèn)為,不是妻卻寫妻是否有違禮法?當(dāng)然是有違禮法的。不過,唐代刻寫墓志的風(fēng)氣很盛行,但除了五品以上的官員之外,唐代官府并沒有對墓志書寫內(nèi)容作過規(guī)定,也沒有檢查的條例。撰寫墓志通常是喪家所為,寫什么、怎么寫都是個人行為。除了記錄逝者生平之外,通常以溢美之詞為多,同時也會在墓志中表達一些特殊的情感。或是對人生境遇的感嘆,或是對某事的不平。比如李絳的兒子李頊與妾章四娘歡好,致明媒正娶的盧氏年紀(jì)輕輕卒于母家,其叔盧商撰《李公夫人范陽盧氏墓志銘》云:“何幼婦之令儀淑質(zhì),蕙心玉德,慈和懿節(jié),孝敬柔則,與是具美而不假年?吾不知其所問!”[6]頗有聲討之意。風(fēng)流浪子韋肜游歷盧龍鎮(zhèn)時娶了殿中侍御史李子千的女兒李昭。后來回家省親,說好秋天返回,“當(dāng)修禮歸于夫族,既而過期不至”,致使李昭積郁成疾、產(chǎn)子不育而亡,韋肜居然聞喪不來。李昭非常生氣,于志文大罵“夫不蒞妻之喪,春秋之義,肜當(dāng)貶也”[7]。
既然張九齡不可能趕回來參加董韶容的喪禮,張九皋兄弟(九章很可能后來也在做京官)也受兄長連累離京外放,譚氏此時可能已經(jīng)離開長安,張家留下看房子的仆從大概率不會多管閑事。另外,墓志刻寫完畢之后隨死者一同入葬,寫的什么只有董氏父母和刻碑的人知道,董家父母自然不會對外四處宣講,刻碑的人也會遵守行規(guī)保持緘默。深為女兒感到不平的董家,只能通過“故妻”的書寫來告慰亡女,為她在陰間爭一口氣。
綜上,董氏不可能是張九齡的妻子,而是妾,且是沒有登堂入室的別宅婦。
1288年前,隨著董韶容墓志被埋入地下,董韶容的一生被畫上句號,盛唐宰相張九齡的一段情感經(jīng)歷也堙沒于歷史的紅塵。我們今人驚喜于墓志的發(fā)現(xiàn),是因為我們窺知了張九齡不為人所知的“私情”,同時也從中獲悉了張九齡被外放背后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在我們感到欣喜的同時,是否感受到董韶容內(nèi)心的悲涼。一個將七年青春錯付的姑娘,卻以這種悲涼的方式永辭人生。盡管董韶容有皇戚的虛名,但夾雜著政治、禮法、門閥和顯貴的因素,注定了她無法公開得到張家的承認(rèn)。董韶容生前無法登堂入室,死后不能進入張家祠堂,連姓名亦不能載入族譜,只能歸葬娘家祖墳。我們不知董韶容為何選擇了這位鬢發(fā)已蒼的張郎君——慕其才名?迫于生計?還是無法選擇?史冊吝嗇,未載她姓名家世,若不是有墓志出土,我們根本不知這位“誰知林棲者,聞風(fēng)坐相悅”的賢相,暮年時期還有一段“秘密”戀情。然而,對張九齡這般以清流自持的顯宦而言,董韶容不過是他晚年的慰藉;但對董韶容而言,張九齡卻是她人生的全部,她的結(jié)局足以令人唏噓。或許,這正是歷史與人性的幽微之處:廟堂上剛正不阿的賢相,私下也亦有情感的軟弱與矛盾;而盛世的光輝之下,亦掩藏著無數(shù)個體,尤其是女性的時代悲劇。
注釋:
[1]張九齡的卒年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正史中的享年六十八,一種是墓志中的享年六十三。本文采用墓志的說法。
[2]趙帥淇:《新出“張九齡夫人董韶容墓志”獻疑》,“中國唐史學(xué)會”公眾號2025年10月13日發(fā)文。
[3]周紹良、趙超:《唐代墓志匯編》天寶200《唐縉云郡司馬賈崇璋夫人陸氏墓志銘并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671頁。
[4]無論《張九齡墓志》《張九齡碑》還是《舊唐書》《新唐書》都顯示張九齡只有一子張拯。
[5](唐)張九齡:《張九齡集校注》卷四“初秋憶金均兩弟”,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327頁。
[6]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志匯編續(xù)集》大和039,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11-912頁。
[7]趙君平,趙文成:《秦晉豫新出土墓志蒐佚》《唐李子千亡女李昭墓志》,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第7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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