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5點本是人體最疲憊的時候,你卻依然保持專業態度,用飽滿的熱情接待每一位客戶......都能讓客戶感受到我們7天+24小時不打烊的服務品質……”
近日,佛山某公司的一則表彰通報引發關注。原來,該公司表揚一名員工“在凌晨3至5點仍能敏銳捕捉客戶需求,促成訂單”,并給予500元獎勵。事后有記者聯系該公司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加班是員工自愿,凌晨三五點還在工作也是個例,公司并不鼓勵,但是最近公司搞活動比較頻繁,員工們也是自覺去加班工作,公司也會給予加班費。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這是變相鼓勵加班文化。表面上看,這似乎是對員工“敬業精神”的肯定,但細究實則暴露出一個普遍存在的職場誤區——將“熬夜工作”與“勤懇”“奮斗”劃等號,完全忽視了職工身體健康才是長遠發展的根本。
正如該公司在通報表揚中明確提到,“凌晨3至5點本是人體最疲憊的時刻,是生理機能最需要休息的時段。”很顯然,企業方也清楚,熬夜工作往往與敏銳、高效等詞搭不上邊。
長期熬夜不僅會降低工作效率,更會對健康大有傷害,甚至導致免疫力下降、記憶力減退、心腦血管疾病風險提升等。若企業將這種違背人體自然規律的行為作為榜樣大肆宣傳,看似激勵員工,實則傳遞了一種錯誤的價值觀:只有犧牲健康,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
更需警惕的是,將熬夜辦公、延長工作時間冠上“奮斗”“上進”之名,乃至把“加班”和“敬業”強行綁定,使“加班才是正常”“到點下班意味著不上進”等錯誤觀念成為職場默認規則,只會人為制造并加劇無效“內卷”,讓大家不得不透支身體健康,去追尋所謂的“認可”,進而使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越來越容易被忽視。
對個人而言,健康才是職業生涯的基石。短期來看,熬夜或許能換來一時的表揚或獎金,但長期透支健康的代價卻很可能是無法挽回的。近年來,職場猝死、因過勞患上抑郁癥等悲劇屢見不鮮,溯其根源,這種“以健康換業績”的錯誤觀念難辭其咎。勞動者需要清醒地認識到,長遠的職業發展應當建立在可持續的基礎上,而非以犧牲身體為代價換取短期利益。
而對企業來說,推崇“熬夜奮斗”不僅損害員工健康和勞動權益,也不利于自身長遠發展。優秀的企業應當在管理上追求“健康的高效”,而非“疲勞的拼搏”。與其獎勵和宣揚凌晨加班,不如通過制定合理制度、優化工作流程、引入更趁手的工具等方式,讓自己的員工在保證健康的狀態下發揮出自身最大價值。
須知,真正的效率應當來自科學的工作安排,而非單純延長工作時間,以犧牲健康為代價來換取“看起來很努力”,這種“沒苦硬吃”的“偽奮斗”觀念該引起人們的警惕了。
員工,加班,職業生涯